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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财经大学2019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新疆财经大学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的重点大学。其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新疆省人民政府干部训练班;1951年改建为新疆省人民政府干部学校,1957年与自治区各业务厅局干部学校合并组建新疆财贸学校;1959年升格为新疆财经学院;1962年根据国家宏观形势变化和政策调整返归财贸学校体制;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恢复新疆财经学院建制;2000年, 原新疆财经学院、新疆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和新疆财政税务学校合并成立新的新疆财经学院;2007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新疆财经大学。

学校校园总占地面积630501.78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349019.19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146128平方米,学生宿舍面积118966平方米,馆藏图书总量196.36万册,其中纸质图书118.36万册,中外文电子书78万册;数据库31个,试用数据库78个。

学校现有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工学、理学、文学六大学科。目前,已形成以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为主要办学形式,多学科、多层次的办学格局和体系。截至2018年9月,学校各类在校生16642人,其中研究生1996人,全日制本科生12921人,成人本专科生1712人。在职教职工1183人,其中专任教师733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的44.2%;专任教师中博士207人,硕士427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86.5%。有全国师德先进个人2人,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6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项目2人,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专家2人。有自治区级教学团队4个,自治区师德先进个人2人,自治区优秀教师1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8人,自治区级教学能手11人。

学校1998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获批“中国(新疆)--中亚经贸合作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 2018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拥有1个博士一级学科授权点、5个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2个硕士二级学科授权点、13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拥有3个自治区一级重点学科(其中1个高峰学科,2个高原学科), 2014年获批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32个本科专业、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教育部综合改革试点专业、4个自治区重点专业、4个自治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校坚持立足新疆,聚焦“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科研水平不断提高。近三年,共立项课题337项,获立项资金4094.23万元,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32项。

学校现有16个教学院部,另设有MBA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设有丝路经济与管理研究院等研究机构,拥有哈萨克斯坦研究中心、中亚研究中心2个教育部国别区别研究中心,中国(新疆)与中亚区域经济合作研究中心、新疆企业发展研究中心、新疆社会经济统计研究中心3个自治区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以及中亚经贸研究与汉语人才培养基地。设有国家汉语水平考试(MHK)新疆考点和英国雅思考试(IELTS)新疆考点。

学校与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高校建立了对口支援关系;与美国威斯康辛协和大学、韩国又松大学、俄罗斯新西伯利亚经济管理大学等43所国外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并与哈萨克斯坦阿克托别州朱巴诺夫国立大学合作建立了孔子学院。

学校重视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培养,现有各类社团64个,充分发挥了繁荣校园文化、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作用。建有国家级众创空间,被评为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

经过69年的发展,学校形成“新疆名牌、西北一流、全国知名、辐射中亚”的发展目标和有特色、高水平应用型财经大学的办学定位。学校秉持“经世济公、至善至诚”的校训,发扬“自强不息、严谨求实、开放包容、与时俱进”的大学精神,培养了一大批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新疆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为新疆的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一)招生专业介绍

1.会计学专业

会计学专业历经二十多年的专业建设,不断发展壮大,师资力量、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等方面不断提高,为新疆经济建设和发展输送了大量的中、高层次会计专业人才,赢得了社会各界高度评价和广泛赞誉。根据新疆财经大学制定的师资队伍建设目标与规划,会计学专业在逐步扩大师资数量的同时,“双高”人才(教授、博士)比例不断提高。经过多年的建设,师资队伍的规模和结构明显改善。目前,会计学专业有专任教师61人,其中:教授13人,副教授31人,硕士27人,博士25人。形成了一支数量保证、结构合理、相对稳定、能够胜任会计学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的师资队伍,拥有自治区级教学名师1人、有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3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和8门校级精品课程,教学团队1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是新疆财经大学的品牌专业,自治区重点学科,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强,具备经济、管理、财务和审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胜任企业、事业、政府、教育等部门的相关工作,并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会计专门人才。

我校录取到会计学专业“专升本”学生将升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在学生专科培养的基础上按照我校会计学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两年的培养。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2.旅游管理专业

旅游管理专业自1999年正式招收本科学生2010年获得“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建设”项目。2015年获得校级品牌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目前,外实习基地(景区、酒店、旅行社、会展中心)10家。近10年旅游专业共为社会培养输送近千名毕业生,毕业生受到企业、社会的普遍好评。

一流的师资队伍是良好教学质量的保证。旅游管理专业现有专业教师8教授2人,副教授2人,高级职称占教师总数的50%具有硕士学位占比100%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既掌握必需的人文和社会科学知识,又系统掌握现代管理学基本原理,旅游管理专业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旅游行政部门、旅行社管理、景区(点)管理能力能够在各级旅游行政部门、旅游事业单位或旅游企业从事旅游管理工作,基础理论扎实、专业知识面广、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创业能力、创新精神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我校录取到旅游管理专业“专升本”学生将升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在学生专科培养的基础上按照我校旅游管理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两年的培养。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二)招生专业计划

新疆财经大学2019“专升本”招生计划一览表

序号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培养学院

合计

普通类(原“汉语言类”)单列类(“原民考汉类”)

双语类、民语言

1

会计学

20

12

8

会计学院

2

旅游管理

10

8

2

旅游学院

合计

30

20

10

三、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限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含高职)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专科在读期间的所有课程合格,无作弊,达到所在学校及专业的毕业要求。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学生所在学校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10%以内,如果前10%的个别学生书面声明放弃报考,后面的学生可依次递补。

3、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水平达到CCT一级及以上,民语言类、双语学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达到MHK三级乙等及以上,外语语种为英语的非英语专业学生应达到大学英语三级水平或英语应用能力考试B级及以上。

(二)专科阶段专业要求

各招生专业对专科阶段专业要求见下表:

招生专业对专科阶段专业要求一览表

序号

招生专业

培养学院

专科阶段专业要求

1

会计学

会计学院

会计会计电算化会计与审计

审计、财务管理

2

旅游管理

旅游学院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以上各专业生源类别为普通类(原“汉语言类”)单列类(“原民考汉类”)、双语类、民语言

四、推荐报名程序

各校报名截止时间:201965日。

推荐院校严格按照《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专科生直升本科选拔及管理办法》及《关于做好2019年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直升本科选拔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选拔。选拔结果在推荐院校集中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

为确保选拔工作的严肃性,各高校(学院)在向我校报送“专升本”学生审核表前,须由学校(学院)主管部门领导逐页审核签字,并加盖主管部门和学校公章。

推荐学校所推荐学生的成绩排名在同专业学生的10%以内。

五、考试录取办法

选拔考试均采用笔试形式,学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2019年69日上午10:00-15:00(北京时间)

考试地点:新疆财经大学经世楼(1号教学楼)4楼

选拔考试课程科目为英语普通类“原汉语言类”单列类“原民考汉类”﹚学生按照CET4标准考试)或语文(民语言类及双语类学生按照MHK三级标准考试)和专业课。专业课考试科目见下表:

专业课程考试科目一览表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抽考专业课

备注

1

120203K

会计学

中级财务会计

2

120901K

旅游管理

旅游管理概论

我校将综合被推荐学生专科期间学习成绩(占40%)和达到我校招生选拔考试单科最低成绩要求的成绩(占60%),从高到低排名,根据《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专科生直升本科选拔及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2019年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直升本科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对于获得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生学科竞赛及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或自治区级奖项的学生,在达到基本录取条件的情况下可优先录取。

六、学费标准

学费收取标准:会计学专业为3200元/生·学年,旅游管理专业为3200元/生·学年。

七、学籍管理

“专升本学生学籍管理纳入我校本科生学籍管理并进行学籍注册。“专升本学生不得申请调整专业。

八、毕业证书发放和学位授予

“专升本”学生修读完成拟升专业三、四年级教学计划规定学分,普通类(“原汉语言类”)、单列类(“原民考汉类”)成绩合格并在我校达到大学英语水平考试要求,民语言类及双语类学生成绩合格并达到我校MHK水平考试成绩要求,可获得新疆财经大学毕业证书(注明“专科起点本科学习”),符合我校学位授予细则条件者授予学位。

九、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新疆财经大学学生工作部联系电话:0991-7804693

新疆财经大学网址://www.prima-film.com

通信地址:新疆财经大学学生工作部(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449号)

十、其他事宜

推荐院校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当年招生录取花名册复印件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录取花名册中录取专业与推荐材料中所学专业不同时,须附学籍管理部门相关证明。

(二)“专升本”专业培养方案。

(三)2019年“专升本”学生推荐汇总表(含Excel电子版,A4纸打印,格式见教育厅文件)(“备注”栏,注明学生生源类别,如普通类(“原汉语言类”)、单列类(“原民考汉类”)、民语言类、双语,后增加“高考考号”、“学号”、“班级排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等五个字段)。原专业及拟升专业必须使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升本”各类别所含专业对照表(2016版)》中的名称。

(四)“专升本”学生学业成绩专业排名情况一览表(须加盖成绩主管部门印章)。

(五)考生照片册:将考生照片贴于A4纸上(以“专升本”专业为单位集中,15人/页,5人/行),照片下附学生姓名、学号、身份证号、原专业等个人信息(按学号排序),并加盖骑缝章。同时提供以身份证号命名的学生电子照片。

(六)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水平CCT一级及以上证书、非汉语专业少数民族学生汉语水平达到MHK三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外语语种为英语的非英语专业学生大学英语三级水平或英语应用能力考试B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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