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财经大学“民族团结一家亲”学生宿舍评比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我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促进各民族学生交往交流交融,传递民族团结正能量,充分发挥宿舍文化在营造校园民族团结氛围的重要作用,现制定民族团结一家亲优秀宿舍评比方案。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民族团结一家亲,“寓”见最好的你
二、活动对象:在校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宿舍
三、活动时间:每月15日(如遇周末,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四、评比方式:各学院现场检查评比,学工部、团委负责督导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对本院所有男女生宿舍进行现场检查评比后,各评选出10%的民族团结优秀宿舍,报公寓中心备案,并由公寓中心授予“民族团结优秀宿舍”流动红旗。
2.各学院将评选结果报校团委,作为“至善明德孝”评选的参考。
3.各学院将评选结果保存,作为学生学年综合考评的依据。
六、评分细则
1.宿舍成员团结协作、作风优良、互帮互助,同吃同住同劳动同学习。(10分)
2.宿舍成员严格遵守“两个不得,五个严禁”。(10分)
3.宿舍长有组织宿舍开展民族团结相关活动的照片或视频记录。(10分)
4.宿舍内风气正,各族学生和睦相处,礼貌待人,做到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不做。(10分)
5.宿舍内学习国语、使用国语交流氛围浓厚。(10分)
6.宿舍不存放涉“三非”的书籍和影音视频。(10分)
7.宿舍布置简洁大方、空气清新无异味、物体摆放整齐,卫生干净整洁。(10分)
8.宿舍未出现夜不归宿,留宿他人,使用违规电器等违规行为记录。(10分)
9.宿舍有值日排班表,宿舍内无吸烟喝酒现象,宿舍有民族团结文化墙。(10分)
10.积极配合、按时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各项任务。(10分)
七、本办法由后勤、公寓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